为了保护个人信息,我们在收集、管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将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各省和机构的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。
1.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在使用个人信息时,我们将提前明确说明使用目的,并在该目的范围内使用信息。
若有必要超出事先约定的范围使用信息,我们将在使用前与您联系并征得您的同意。我们不会以任何其他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信息。但在以下情况下,我们可能会超出事先约定的范围使用信息。
● 法律要求时
为保护个人的生命、身体或财产有必要,但又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。
为了增进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有特别必要,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。
需要配合国家政府机关、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人依法履行职务时,若取得您的同意可能会妨碍该职务的履行时。
此外,当您访问本网站时,浏览器的类型、访问次数、平均停留时间、页面浏览量或访问分布(按地区、星期几、一天中的时间等)可能会被自动收集。
该信息可用于改进本网站的服务。
2. 向第三方提供所保留的个人数据
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未经个人事先同意,我们不会将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。
3. 所持有个人信息的披露、修改及停止使用
如果客户要求披露、更正或停止使用我们持有的个人信息,我们将按照指定的方式进行处理。具体处理方式我们将提供单独的说明,请通过“8.联系方式”与我们联系。
但在下列情况下,我们可能不会披露我们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。
存在对个人或第三方的生命、身体、财产或其他权利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时
●如果存在对我们业务的正常执行造成重大干扰的风险
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
4. 本隐私政策的变更
本政策的内容可能会在未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进行变更。除非公司另有规定,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在本网站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5.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措施
我们将任命个人信息保护经理并遵守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、行业指南和公司内部规定,并将尽最大努力处理个人信息。
本公司在让所有从事公司业务的员工处理个人信息时,将对这些员工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,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。
此外,我们将努力保持所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和最新性,并实施适当的管理,以防止个人数据的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丢失、破坏、伪造、泄露等。
6.对个人信息处理承包方的监督
当本公司拟将个人信息处理全部或部分业务外包时,本公司将对外包方进行适当的监督。
7.免责声明
如果您通过链接或横幅广告从本网站跳转至其他网站,我们对跳转至该网站的任何信息或服务概不负责。请确认相应网站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隐私政策,并自行判断是否披露或提供个人信息。
8. 联络点
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以下办公室:
地址: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2-1-10
公司名称:亚太贸易中心有限公司
负责部门:综合部
电话号码:06-6615-5000
电子邮件地址:soumu@atc-co.com